樹德科技大學 資訊學院112學年度菁英、群英招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 設置目的

為有效資助優秀學生申請就讀本校,特設立資訊學院112學年度四技日間部菁英、群英入學管道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申請資格

一、菁英獎助學金:凡當年度聯合登記分發以私校第一志願選填本院各系者;以甄選入學、技優甄審入學本院各系且聯合登記分發加權總分符合申請標準者,皆可提出申請。 

二、群英獎助學金:凡當年度透過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技優甄審、甄選入學、特殊選才、單獨招生入學本院各系者,皆可提出申請。

  • 獎助學金類別及申請標準以在學期間減免學雜費(含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為原則。         金額單位:新台幣                            

  

   類別

 

 

 

 

系別

入學

管道

群類

申請標準

 

國+英+數+(專業1+專業2)*2

         加權總分

菁英學雜費

獎助20萬

〈區分8學期,每學期獎助2.5萬元〉

菁英學雜費

獎助10萬

〈前4學期,各獎助1萬元;後4學期,各獎助1.5萬元〉

 

菁英學雜費

獎助5萬

〈前4學期,每學期獎助1.25萬元〉

群英學雜費

獎助3萬

〈前4學期,每學期獎助7500元〉

群英學雜費

獎助2萬

〈前4學期,

每學期獎助

5000元〉

 人數

 合計

資訊管理系

聯合登記

分發

商管群

20萬 350分(含)以上

10萬 300分(含)~350分(不含)

 5萬 250分(含)~300分(不含)

 3萬 250分(不含)以下

1

1

1

1

0

4

資電類

20萬 250分(含)以上

10萬 200分(含)~250分(不含)

 3萬 200分(不含)以下

0

1

0

1

0

2

技優甄審

甄選入學

單獨招生

特殊選才

商管群

300分(含)以上

10萬 第一志願

 5萬 私校第一志願

技優甄審0

甄選入學2

技優甄審0

甄選入學3

技優甄審5

甄選入學7

特殊選才1

單獨招生2

※書面審查前掌握名單造冊

技優甄審1

甄選入學1

22

資電類

200分(含)以上

10萬 第一志願

 5萬 私校第一志願

資訊工程系

聯合登記

分發

商管群

20萬 350分(含)以上

10萬 300分(含)~350分(不含)

 5萬 250分(含)~300分(不含)

 3萬 250分(不含)以下

1

1

2

2

0

6

資電類

電機類

20萬 250分(含)以上

10萬 200分(含)~250分(不含)

 3萬 200分(不含)以下

1

6

0

10

0

17

技優甄審

甄選入學

單獨招生

商管群

300分(含)以上

10萬 第一志願

 5萬 私校第一志願

技優甄審1

甄選入學1

技優甄審1

甄選入學1

技優甄審2

甄選入學18

單獨招生8

※書面審查前掌握名單造冊

甄選入學5

37

資電類

電機類

200分(含)以上

10萬 第一志願

 5萬 私校第一志願

電腦與通訊系

聯合登記

分發

資電類

電機類

20萬 250分(含)以上

10萬 200分(含)~250分(不含)

 3萬 200分(不含)以下

4

8

0

8

0

20

技優甄審

甄選入學

單獨招生

資電類

電機類

200分(含)以上

10萬 第一志願

 5萬 私校第一志願

       –

技優甄審0

甄選入學1

技優甄審1

甄選入學1

技優甄審2

甄選入學9

單獨招生9

※書面審查前掌握名單造冊

甄選入學8

31

人數合計

7

22

10

85

15

139

註:領取本院獎助學金之學生,休學、退學、轉學、跨部、跨學院轉系、畢業者,停發獎助學金。

112.05.18

寄發統測成績單

112.05.18

獎助學金開始申請

112.07.26

獎助學金申請截止

112.07.26

遴選結果通知

112.08.01

撕榜及網路選填志願

  • 相關規定:
    • 給獎標準:『當年度四技二專入學統測成績五科加權總分』=國文+英文+數學+

           (專業1+專業2 )×2

          (一)各系達到受獎錄取之人數,如超過受獎名額時,則比較分數高低審定之。

           (二)如總分相同時,則依序比較專業(一)與專業(二)合計總分、英文、國文、數學之成績審定之。

            (三) 原住民或特殊身分考生分數計算方式,仍以國文+英文+數學+(專業1+專業2)×2為原則。

  • 每學期學雜費繳費金額為當期應繳總額扣除獎助之金額。
  • 申請者若同時符合菁英獎或以入學成績申請獎助學金之條件時,僅能以金額較優之獎助擇一申請。惟已領本獎助學金者,仍可申請校內其他非以入學成績為標準之獎助學金。
  • 申請者須完成註冊手續始可生效。
  • 符合申請條件者,第二學期起不須再提出申請,概由承辦單位主動查核學籍無誤後,辦理相關學雜費減免或獎助金轉帳作業。
  • 後續受獎資格不受在學成績限制,若學期中休學,不會追回獎助學金。惟因休學、退學、轉學、跨部、跨學院轉系、畢業等因素,則自然喪失獎助資格。
  • 若有相關規定修訂時,一律以本校公告為主。
  • 經費來源:由本校公共事務處編列之資訊學院績優入學獎助學金年度專案預算項下支付。
  • 本辦法經本校校內簽呈核准後實施。

 

各系聯絡人:

系  別

聯 絡 人

電  話

電 子 信 箱

資訊管理系

蔡旭昇主任

 0910-612-683 

ths@stu.edu.tw

資訊工程系

王木良主任

0939-746-728

mulwang@stu.edu.tw

電腦與通訊系

徐文修主任

0928-513-515

hsuwhr40@stu.edu.tw